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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工作调动,公积金账户转移不用再“两地跑”,可在线上办理。日前,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线上服务业务。
办理条件为本地新工作单位已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且缴存达半年以上;满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要求。
线上办理渠道有三种:一是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站(https://zz.fjszgjj.com/wsyyt/yyt.html?t=1677031904341)并登录,点击“个人业务办理”,根据提示完成图片验证,选择个人账号并点击进入,选择“申报业务”栏的“个人异地转移接续”事项,点击“申请”按钮进入业务办理界面。二是通过微信搜索并进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点击主页面“点击登录”按钮,根据提示录入个人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检测登录个人账户;登录后点击小程序首页的“转移接续”按钮进入业务办理界面;选择对应公积金账户,点击“立即办理”即可完成异地转移接续申请操作。三是点击“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主界面的“办事大厅”按钮进入业务办理界面;点击“全部服务”按钮,选择“账户管理”栏中的“异地转移接续”选项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独立系统,从厦门转入与跨省转入操作方法类似;省内(除厦门)其他中心转入无需新开设公积金账户,直接由转入单位经办办理“省内转移”业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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