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老年代步车的“方便”,是用生命和安全隐患换来的

来源:北京晚报   2023-04-19 15: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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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北京将禁行老年代步车”的消息,瞬间在市民当中引发大量讨论。便宜、方便、有需求的东西,为什么要禁?记者调查了解到,近两年所有涉及“老年代步车”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赔偿纠纷都在显示,它的“方便”,是用生命和不方便换来的。

惨痛经历

撞人逃逸很是普遍

“当时,我眼角余光已经看见它了,但实在是躲不开,它太快了!”时至今日,魏健龙还记得那个惊悚瞬间。2022年6月的一天,他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突然右侧闪过一个车影,“哎呦,坏了”的念头刚冒出来,对方已经直直地撞上了他,魏健龙当场翻倒,左膝盖直接触地,疼痛难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撞倒他的是一辆老年代步车,一位50岁左右的男子下了车,怀里还抱着个孩子。男子先把孩子放到车上,接着过来搀他。这一动,更是刺骨得疼,魏健龙赶紧摆手阻止了他。对方放开他说:“我先哄一下孩子。”说着就往老年代步车上走去。魏健龙说:“先照顾好孩子是人之常情。”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人上了车立即绝尘而去,速度丝毫不比刚才撞他的时候慢。

在路人的帮助下,魏健龙挪到路边,这才顾得上报警。经初步诊断,他的左膝粉碎性骨折,治疗费用20万元起。在京务工的魏健龙经济上本不宽裕,这对他的家庭来说,确实无法承受。

好在经过交警连续三天的艰苦侦破,经过多次“有希望——破灭了——又有线索——又断了”的反复折腾,他们找到了突破口:获得了一张相对清晰的监控图像。凭着这张打印出的图像,交警遍寻周围所有小区,拿着照片到处问,终于得到了有用的线索。在一栋居民楼下,交警找到了肇事的老年代步车,接着查获了肇事者周某某。

“我的医药费现在就20多万,还不算今后拆钢板什么的,更别提误工费了。”魏健龙希望,两块钢板、20多根钢钉、钻心的疼痛,这些罪就自己受了,但该有的经济赔偿,那必然得肇事者来出。

魏健龙的经历不过是众多“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案中的一个缩影。老年代步车又称作“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况很普遍。就在离魏健龙受伤处不远的地方,两个月前也曾发生过另一起老年代步车撞人后逃逸的案件。伤者沈某傍晚遛弯时被一辆老年代步车从身后撞倒,七根肋骨骨折,胸部重创、头部受伤,在ICU里住了多日。虽然肇事逃逸者被抓获,但沈某的治疗费用也同样高达20多万元,而且留下了终生的伤痛。

2022年2月,在东城区天坛路,一辆老年代步车由东向西行驶时,分别与一名行人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造成行人死亡,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受伤。因构成交通肇事罪,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逆行闯灯屡见不鲜

即使没造成惨重的后果,老年代步车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也足以让其他行人、司机愤懑。

花市路口,越过非机动车停止线、停在机动车右转路线上的老年代步车,挡住了身后所有准备正常右转的车子;在小学、幼儿园门前等着接孩子时堵住路口的非机动车道;在崇文门路口沿着人行横道逆行、闯红灯……

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加强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通告明确规定,禁止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在过渡期内,这些车辆能够上路行驶,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路上行驶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无论发生单方事故,还是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都将按照机动车定责并承担赔偿责任、追究法律责任。

热点回应

为什么不给“转正”

老年代步车“禁行禁停”的消息一出,就出现了“代步车应转正,由政府管理起来”的声音。老年代步车为什么不能拥有“正式身份”?

违规代步车设计有缺陷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电动四轮车属于小微型载客汽车,车种属于新能源汽车中的纯电动客车。合规电动三、四轮车,应是列入工信部产品名录的车辆,目前北京已办理登记电动三轮摩托车共971个型号,涉及174个车辆品牌。但大部分老年代步车属于违规的电动三、四轮车,与合规机动车相比,性能质量安全性差。王萌是一位汽车行业内的从业人员,他分析,“这种车从设计上就存在风险,刹车、转向功能都有问题,车身大但强度低,刹车制动和本身动力不匹配。”这一系列“先天缺陷”,决定了它想转正的希望实在渺茫。和自行车、电动两轮比,它的速度又快,体积大,介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没有相应规范,风险不言而喻。

电池标准不健全

有业内专家表示,除了车辆本身存在各种问题之外,电动三、四轮车的电池相关制造标准和使用标准也不健全,使用和充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无法忽视。但是因车辆输出性能还不错,加速性能比较好,因此超速行驶十分常见。没有足够的强度,撞不过汽车,容易造成自身的伤亡。

无保险增加逃逸侥幸心理

同时,由于不是正规车辆,自然没有保险公司投保,这就使得不少老年代步车的使用人出了事故,第一个想法就是“跑,反正没车牌,警察抓不住我”!至于挤占道路空间,频繁交通违法,影响通行秩序,加剧交通拥堵等等,相比而言反倒次要了。

市民建议

发展微型交通满足实际需求

“老年代步车”的问题其实已经存在多年,是从普通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逐步发展而来。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通常被称作“残摩”,是专门为方便肢体残疾的市民出行而实施特殊管理的一种车型,在《道交法》上视作非机动车,仅供持有残联相关证明的残疾人士驾驶。但是由于方便、速度快,且造价低廉,在城市建设加速、市民出行范围逐步扩大的时候,它的变种快速普及开来。近些年,快递行业超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用于取件、送货的电动三、四轮车更是成为了每一个北京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加上更早之前因接驳不便而出现的“摩的”,违法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的问题早已存在。

取缔了违规的电动三、四轮车,一些人的出行需求和快递运输又该如何填补?王萌提出,首要问题是解决城市微型交通服务,特别是在快递行业,要考虑到替代产品。“是否可以增加有管理的电动服务车?”而公共交通相对稀疏的郊区,是否可开放电动汽车的购买资格,用多年前“京G”的所谓郊区牌照来管理,禁止驶入城区,但可在其他区域内行驶?

(文中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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